昨天(8月20日),最高法颁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若干规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自2020年8月20日起,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此前的十多年里,民间放贷现象,被视为社会上的灰色地带,社会上有一大批人利用此前旧《若干规定》里“法院支持年利率24%以下,不反对年利率36%”的司法解释规定,向不特定人员进行民间放贷谋利。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有资质者,他们被称之为民间放贷人。新《若干规定》对他们影响甚大。
那么,修改后的《规定》和原来有哪些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