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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峰:成功代理奉贤企业获得450万动迁补偿款

案情简介:2011年12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A公司与B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6月20日,A公司承租厂房所在地块被纳入拆迁范围,就动迁补偿费用A公司要求与B公司差距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因为租期即将到期,为了防止合法利益得不到维护,A公司求助于上海关天律师事务所李先峰律师。

 

案情研究、思路确定:企业动迁为了提高动迁的效率,一般情况动迁公司会直接与厂房产权人签订《动迁安置补偿协议》,然后由厂房产权人对承租企业进行补偿。这样虽然提高了效率,但是不利于厂房承租企业利益的保护。在本案中,租赁期限到2014年底就结束,如果在租赁协议到期时还没有开展动迁评估,那么厂房承租人的利益也很难维护。考虑到A公司在委托时,该动迁地块还没有正式进入评估程序,同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未到必须采取诉讼的程度。因此,凭借自身丰富经验,李先峰律师及其团队为A公司量身打造了四步走战略:

   第一步:律师向行政机关调取动迁公司动拆迁的手续、B公司的产权证等背景资料,了解土地、厂房性质以及动迁程序是否合法。

   第二步:向上海市奉贤区XX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动迁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将会采用何种签约方式、选择哪家评估公司。

   第三步:进行法律研究,搜集与企业动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市范围内有关承租企业动迁的案例,通过法律研究和案件分析,判断出A公司在本次的动迁中将能获得哪些补偿。

   第四步:指导A公司制作资产清单,将现有固定资产和可搬迁资产作了统计同时拍照固定。为下一步确定损失金额提供了有力的证明。

通过上面四步走的战略,我们了解了动迁工作的进展,确定了在租赁协议到期前会进行评估,并且进行相应的拆迁工作,同时我们也大致估算出A公司的损失和相应的动迁补偿金额。接下来的重点是如何与B公司协商动迁补偿金额并且保证我们的委托人安全及时的获得补偿款。

步步为营、签订协议:作为委托方的A公司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拿到动迁补偿款,而作为代理律师我们的作用就是保证A公司安全平稳足额的拿到动迁补偿款。但是在这过程中有两个问题亟需解决:

   第一:动迁公司将会与厂房产权方即B公司直接签订《动迁安置补偿协议》,动迁补偿款也会直接与B公司结算,再由B公司支付给A公司相应的动迁补偿款。

   第二:B公司愿意补偿的金额与A公司实际损失相差较大,如何说服B公司提高补偿金额?

     针对第一个问题,我们加强与动迁公司的联系,及时的了解动迁工作动态,第一时间拿到动迁评估报告。同时我们就实际损失和应得赔偿结合法律规定与证明材料同B公司以及动迁公司做了充分的沟通,出具书面《沟通意见书》、《调查报告》等,将现行的判例和法律规定装订成册提交给动迁办,通过动迁办对B公司形成影响。最终通过李先峰律师及其团队的努力,B公司最终答应补偿A公司450余万元。

谨慎细致,圆满完成:签订了《动迁补偿协议》后,B公司承诺分三笔汇款支付补偿款。这其中涉及到资产验收、钥匙交接、办理清算事项,一步不慎可能导致前功尽弃。为此李先峰律师针对每一步制作了相应的签收文件,在每一步完成后双方签字确认,防止发生其他纠纷。

B公司在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未及时支付李先峰律师在征询A公司意见后,向B公司发出律师函提示违约条款,并要求B公司及时付款。正是在这样谨慎细致的行动下,上海关天律师事务所李先峰律师成功的帮助承租企业争取到450余万元的动迁补偿款,大大超过了A公司的期望,顺利的完成了委托事项。

律师总结:在承租企业动迁纠纷中,作为承租方企业与出租方企业往往因为动迁补偿款问题矛盾激化,但是承租方与出租方往往又是多年的合作伙伴,矛盾激化既不利于纠纷解决,还影响企业生意来往。许多承租方不了解自己的的损失,可能提出的补偿金额过高,而出租方不了解法律规定,补偿金额过低甚至不支付补偿费。及时的委托专业的律师有利于了解自己的损失和提供全面的纠纷解决方案,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任何的纠纷不一定都要采取诉讼的手段解决,在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有着多年良好的合作,产生的纠纷也并非不可调和,通过律师参与纠纷解决既不影响双方的感情同时也能保证纠纷及时安全平稳的解决,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是有利而无害的。虽然个例不能代表普遍,但是从该案中也可以看出,重大的案件需要全盘考虑,充分研究,按步前进,稳扎稳打,需要专业的素质和丰富的经验。